今天和我一个百痴朋友谈起电话,突然想起,好久没去开friendster了,突然发现原来我已经写了4年的blog。。。。可能很多人会觉得写blog是很白痴的事,但是今天的我看回自己写的东西,虽然很好笑,但却觉得很有意义。。。因为可以回忆起很多已经忘记的东西。。。
这就是个好处。。。。忘记的东西,尽然还可以找到那个感觉。。。。可以看到了你我他曾经的事情。。。。。
哈哈真的很可笑。。。。这个blog可能就是见证着我们的甜酸苦辣。。。。从开始到结束。。。从爱到被爱到结束。。。从暗恋,明恋,热恋,失恋。。。。
missss 白痴por我们加油。。。。mr right will coming soon....不会在有不好的回忆了。。。加油
为什么跟我用同题目?!
回复删除哈哈哈~~如果有天我们两个失业时,我们可以去当作家噢~~
真的。。。我们的文采真的有这样好吗???要不然寄去报馆看看,他会不会登出来??
回复删除别开玩笑噢~以前读书时我的文采不错的噢~~不然试试看要吗?!
回复删除好啊???你先寄去吧???成功了再告诉我???哈哈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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